人物:李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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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簡介

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生卒】:1562—1626 【介紹】: 明常州府無錫人,字云從,改字存之,號景逸。萬歷十七年進士,授行人。以疏詆楊應(yīng)宿,謫揭陽典史。遭親喪,家居三十年。天啟元年,進光祿少卿,疏劾閣臣方從哲,奪祿一年,改大理少卿。四年拜左都御史,揭崔呈秀貪贓穢行,為閹黨痛恨,削籍歸。與顧憲成在無錫東林書院講學,海內(nèi)士大夫稱高顧。時閹黨專政,東林黨人遭迫害。不久,崔呈秀復矯旨遣人往逮,攀龍投水死。有《高子遺書》。
御選明詩姓名爵里
字云從,無錫人,萬歷己丑進士,除行人,謫揭陽典史,起光祿寺丞,歷官刑部侍郎、都察院左都御史。崇禎初,贈太子少保兵部尚書,謚忠憲。有高景逸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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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攀龍(1562年—1626年),字云從,改字存之,號景逸,直隸無錫(今江蘇)人,東林黨領(lǐng)袖,同進士出身。
萬歷十年(1582年)壬午科應(yīng)天鄉(xiāng)試,萬歷十七年(1589年)登進士,授行人司行人。
萬歷二十一年(1593年),為趙用賢之事上疏指責首輔王錫爵,又與戶部郎中楊應(yīng)宿互相攻擊,謫揭陽縣典史,回鄉(xiāng)家居近三十年。
萬歷三十二年(1604年),與顧憲成等人于東林書院講學,時稱“高顧”。
明熹宗即位,起用為光祿寺丞,官至左都御史。
在鏟除外戚、權(quán)貴及浙黨方從哲的斗爭中發(fā)揮很大作用。
又主張澄清吏治,反對恢復征商。
天啟四年(1624年),因為揭露魏忠賢黨人崔呈秀貪穢而被罷官,再歸故里。
天啟六年,魏忠賢命人偽造織造太監(jiān)李實的奏本,誣告高攀龍、周起元、周順昌、繆昌期、李應(yīng)升、周宗建、黃尊素七人貪污白銀十馀萬兩,高攀龍從容不迫,先去拜謁宋儒楊中立廟宇,而后跳水自沈而死,其自盡之處即為今“高子止水”。

人物簡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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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啟浚(1569年—1636年),又名丁啟浚,字亨文,號哲初,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。
同進士出身。
萬歷十六年(1588年)戊子科舉人,二十年(1592年)壬辰科進士,授寶慶府、杭州府推官,后擔任戶部主事、吏部稽勛司員外郎。
四十年正月起補考功員外郎,三月升驗封司郎中。
四十四年七月升任太常寺少卿、提督四夷館,四十五年二月奉使魯王府,四月以科道糾拾調(diào)任南京。
天啟元年(1621年)四月起為南京太仆寺卿管少卿事,三年四月調(diào)任北太仆寺卿、管西路驗烙少卿事,四年正月引病告歸。
六年十二月起補南京太仆寺卿。
崇禎即位,七年(1627年)十二月晉升為刑部右侍郎,次年轉(zhuǎn)左侍郎,當時并無人擔任刑部尚書、都察院左都御史,所以啟浚兼理兩官之事。
當時禮部尚書溫體仁因為私怨彈劾浙黨,司法官員沒人敢去寫判決書,啟浚自告奮勇,寫得公公正正,折服了溫體仁。
崇禎年間,皇帝整治閹黨,啟浚因為周起元、周順昌等十三位大臣被太監(jiān)李實陷害枉死,彈劾李實,并認為應(yīng)該將李實斬首。
而后溫體仁拜相,啟浚只好告病回家,崇禎九年,年六十八去世。
追贈刑部尚書。。
在臺灣民間信仰中,被尊為丁府八千歲,云嘉地區(qū)多有奉祀。
相傳曾在云林口湖下崙弭平瘟疫,因此鄉(xiāng)民建造下崙福安宮加以奉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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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光義(1569年—1646年),字行可,號方之,晚年自號覺庵,直隸廬州府無為縣人,明朝、南明政治人物。
吳光義是萬歷十九年(1591年)辛卯科應(yīng)天鄉(xiāng)試舉人,萬歷二十九年(1601年)中進士,授浙江仁和知縣。
縣內(nèi)事務(wù)繁重,他能當機立斷地處理。
號卓異,與吳江令劉孟胥、秀水令朱上愚稱東南三令。
遷工部主事,調(diào)職方,督理山海關(guān)。
該處的流民無家可歸,吳光義多方周旋,讓數(shù)萬人生存。
升陜西神木參議,任內(nèi)極力爭取犯鹽政事者由餉司管理,為邊疆的人造命,又轉(zhuǎn)四川上川東副使,奢崇明作亂時他帶兵打敗賊人,并專心在納溪治餉,令士兵經(jīng)常吃足,朱燮元視他為左右手一樣。
之后,歷任湖廣參政、按察使,江西右布政使和浙江左布政使。
魏忠賢打算建立生祠,吳光義堅持不可;而織造太監(jiān)李實多次擾亂朝政,他也不屈服。
其后他改官南京太常少卿,很快就獲任命為副都御史巡撫河南,上奏彈劾藩宗,除去民害,亦調(diào)兵協(xié)助民夫填塞決堤河流及防御盜寇,因為長輩逝世而憂歸。
服喪結(jié)束后,朝廷起用吳光義為南京戶部右侍郎、右僉都御史、總督南餉;改任兵部左侍郎,因事牽連被遣戍邊。
弘光帝繼位,考慮他年老而溫和,苦于被鎮(zhèn)臣勒餉,故起用他為戶部左侍郎。
南京淪陷后他歸鄉(xiāng),在隆武二年(1646年)冬去世,虛齡七十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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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生卒】:?—1626 【介紹】: 明福建海澄人,字仲先,號綿貞。
萬歷二十九年進士。
歷浮梁、南昌知縣,以廉惠稱。
天啟三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蘇松十府,彈劾織造中官李實貪橫,觸魏忠賢怒,矯旨逮獄,誣以贓罪,榜掠而死。
吳中士民及同鄉(xiāng)人無不垂涕。
崇禎帝即位,得昭雪。
有《周忠憫奏疏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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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起元(1571年5月20日—1626年),字仲升,號綿貞,福建漳州府海澄縣(今漳州龍海市)人。
東林七賢之一,遭閹黨錦衣衛(wèi)許顯純拷打致死。
生于隆慶五年(1571年)。
萬歷二十八年(1600年)福建鄉(xiāng)試第一,翌年成進士,授江西浮梁(今景德鎮(zhèn)市)知縣。
值豪強陰謀吞書院,起元執(zhí)法,堅決抵制,終于保住書院。
調(diào)知南昌,以廉惠著稱。
萬歷四十年(1612年)受命湖廣道御史。
四十五年五月出任廣西左參議。
天啟元年(1621年)二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、備兵川西,不久,清兵攻破遼陽,四月改任通州兵備河南布政使司右參政。
天啟二年(1622年)召入為太仆寺少卿。
兵科給事中朱童蒙詆毀道學為偽學,又上疏彈劾朱童蒙,朱童蒙被貶出京,外遷蘇州。
翌年,任右僉都御史,巡撫應(yīng)天蘇松十府,是時大水氾濫,起元上疏請浚江河,但朝廷不許。
時吳中稅監(jiān)李實素貪橫,起元上《去蠹七事疏》,彈劾李實,有人提醒他:“不慮禍不測耶?
”他說:“禍福之來,天也;君子不計,所計者是非耳!
”終于得罪魏忠賢。
朱童蒙后依附閹黨,魏忠賢遂矯旨將起元削職為民,“吳人老少皆隨送,涕哭聲塞市”。
天啟六年(1626年)二月,誣陷周起元為巡撫時貪污十余萬兩銀,下令緝捕。
錦衣衛(wèi)都指揮僉事許顯純奉命拷打,同年九月,因肌肉糜爛致死。
林一柱 朝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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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一柱(1574年—1625年),字廷郢,號璞所,福建同安縣走馬村人。
萬歷三十四年(1606年)丙午舉人。
萬歷三十八年(1610年)庚戌科進士。
林一柱原在揚州為官,后協(xié)助平反不少冤案,任湖廣御史時,上疏正紀綱。
南京東宮失火而毀,林一柱上疏奏請重建孔廟,修復文廟號。
后彈劾織造監(jiān)李實欺壓官吏與百姓,認為李實如此必亂天下。
天啟二年(1622年),林一柱上疏請求李獻可贈封追恤之事。
天啟五年(1625年),御史卓邁疏參熊廷弼急宜斬,因此薦蘇琰、佘合中、林一柱赴京升官任用。
黃公輔 朝代:明至南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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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介紹】: 明廣東新會人,字振璽。萬歷四十四年進士,官御史,忤魏忠賢去官。后遷江西參政,分守寶慶,有政績。
全粵詩·卷五六五
黃公輔(一五七六—一六五九),字振璽,新會人。
明神宗萬歷四十四年(一六一六)進士。
知福州浦城縣。
晉南京山西道御史。
劾權(quán)珰魏忠賢、李實,旋削奪回籍。
珰敗,起湖廣參議,分巡湖北。
轉(zhuǎn)江西副使。
復為參議,分守寶慶。
越二年,兼?zhèn)浔?zhèn)長沙。
未幾復回寶慶,臨亂兵萬馀逼城,督兵逆擊搗其巢,擒賊首斬之,馀黨悉平。
上功,加俸二級,蔭一子。
尋,會推都御史,撫治偏沅。
以病辭歸。
明思宗崇禎十六年(一六四三)起太仆卿,轉(zhuǎn)南左通政,刑部侍郎,晉兵部尚書,皆不拜。
鼎革后,避地新寧。
卒年八十有四。
有《北燕巖集》四卷。
清陳伯陶《勝朝粵東遺民錄》卷三有傳,又事見道光《新會縣志》卷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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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公輔(1576年—1659年1月28日),字廷璽,廣東新會縣人,明朝、南明政治人物。
萬歷四十年(1612年)舉人,萬歷四十四年(1616年)成進士,擔任浦城知縣,挽留辭官的葉向高、譴責卸職的錢象坤。
轉(zhuǎn)任山西道監(jiān)察御史后,他為誤讀帝詩的府屬辯白,發(fā)還饋金責備對方,又上疏彈劾韓敬、魏忠賢、李實不法,乞求治罪,言辭激切,被霍維華反劾而削籍。
魏忠賢敗亡后,黃公輔得起用為湖廣湖北道參議,改任江西副使。
其時湖廣有數(shù)百人到北京的楊嗣昌衙門,責罵楊嗣昌不為當?shù)刂?,對方因此上疏讓他留在湖廣,其后再進任寶慶參政,入賀朝廷期間上疏「流寇燎原,征討宜急」,獲崇禎帝嘉獎。
崇禎十三年(1640年)黃公輔兼任長沙副使,正值張獻忠攻打長沙城,他設(shè)置埋伏,斬殺三千多名流賊平定事件;很快他回到寶慶,監(jiān)督軍隊反擊攻城的臨藍營軍隊,斬殺對方首領(lǐng)。
他清廉謹慎,長沙、寶慶人民感恩其德政,獲舉薦任僉都御史撫治偏沅,與巡按不和而稱病歸鄉(xiāng)。
隆武二年(1646年)廣州失陷,張家玉、陳子壯、陳邦彥起兵;黃公輔則在永歷元年(1647年)正月獲南明朝廷起用為太仆少卿,到七月時他也在新會起兵。
陳邦彥攻打順德,和他約定屯兵充當犄角,他和連城璧接連收復新會及新寧,不久三人戰(zhàn)死,他的軍隊也散去。
永歷帝臨幸肇慶,轉(zhuǎn)任左通政侍經(jīng)筵;永歷三年(1649年)擢官刑部左侍郎,署任兵部尚書,其時他已年老,無心仕進,只是想見皇帝抒發(fā)懷抱。
次年(1650年)永歷帝西奔,他留在肇慶,率領(lǐng)李元胤、馬吉翔守衛(wèi)三水,兵敗后退入深山。
永歷八年(1654年)李定國出師,黃公輔和孫子黃確依附王興;至十一年(1657年)他寫信給鄭成功,商議以福建、廣東軍隊收復南京,適逢勤王兵前來,他命黃確自龍門經(jīng)越南前往永歷帝行在。
十二年(1658年),南明朝廷晉任他為兵部尚書、總督水陸義旅,賜尚方劍方便行事;他和王興議事被泄密,拒絕尚可喜前來招降,孫兒黃確、黃碩兄弟被擒后也堅持不屈。
十三年(1659年)正月七日,黃公輔在文村憂憤而死,年八十四歲。

人物簡介

全粵詩·卷五九五
尹明翼,字美鄰。東莞人。明熹宗天啟五年(一六二五)進士,官河南知府。清道光《廣東通志》卷二八四有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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尹明翼(1579年—1636年),字美鄰,廣東廣州府東莞縣人。
天啟四年(1624年)甲子科廣東鄉(xiāng)試舉人,五年(1625年)聯(lián)捷乙丑科進士,授河南汝寧府推官,天啟七年丁卯(1627年)主持浙江鄉(xiāng)試,所取士馬嘉植等以文章節(jié)義顯。
時權(quán)珰李實氣焰張甚,明翼疾馳,弗與見。
隨即行汝寧知府事,不為魏忠賢建生祠,幾為閹黨所害。
崇禎三年庚午再較豫闈,咸稱得士。
四年辛未(1631年),擢為南京山東道監(jiān)察御史,上時政缺失一疏,直糾周延儒權(quán)奸誤國,被嚴旨切責,又陳時弊,切中要害。
六年(1633年),出為河南府知府,時流寇橫行,明翼核餉蒐卒,力為捍御,賊退去,當事方錄其功。
八年(1635年),因母去世而返鄉(xiāng)守制,次年去世,享年五十八歲。

人物簡介

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生卒】:1584—1626 【介紹】: 明蘇州府吳縣人,字景文,號蓼洲。萬歷四十一年進士。授福州推官。捕治稅監(jiān)高寀爪牙。天啟中歷文選員外郎,力杜請托,抑僥幸。不久辭官回鄉(xiāng)。為人剛方貞介,疾惡如仇,曾□手呼魏忠賢名,罵不絕口。魏黨矯旨派旗尉赴蘇逮捕,吳中為之發(fā)生民變。至京后,在獄中遇害。崇禎初謚忠介。有《燼余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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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順昌(1584年—1626年),字景文,號蓼洲,南直隸吳縣(今江蘇蘇州)人。
東林七賢之一,被宦官魏忠賢所害,引爆了蘇州抗議事件,最后被酷刑虐死于獄中。
善畫墨蘭,著有《燼馀集》。
謚忠介。
萬歷四十年(1612年)壬子科應(yīng)天鄉(xiāng)試舉人,萬歷四十一年(1613年)聯(lián)捷癸丑科進士,授福州府推官,升吏部文選司員外郎。
正直清廉,疾惡如仇。
天啟五年(1625年)魏大中被宦官魏忠賢陷害逮捕,路過蘇州吳門時,順昌親詣其船,要將女兒許配給大中之孫。
抻解囚犯的旗尉趕忙催促上路,順昌破口大罵:“你不知道世間有不怕死的男子漢么?
回去告訴魏忠賢,我就是以前的吏部郎周順昌!
”魏忠賢自恨之,而魏忠賢的義子倪文煥,也趁機彈劾周順昌與魏大中家通婚,并且誣告周貪污鉅款,周順昌于是被革職,但是魏忠賢仍未息怒。
應(yīng)天巡撫周起元罷官,周順昌曾作文送他,文章有斥責魏忠賢閹黨之語。
天啟六年魏忠賢假蘇杭織造太監(jiān)李實誣攀,將順昌下錦衣衛(wèi)鎮(zhèn)撫司詔獄。
逮捕時激起蘇州人民反感,由于周順昌平日有德于民,上萬民眾上街爭奪周順昌,兩名東廠錦衣衛(wèi)被當眾打死,后來五位民眾出面頂罪,避免蘇州居民被官府法辦,也被處死。
復社領(lǐng)導人張溥《五人墓碑記》就是紀念這五人的作品。
順昌在獄中被錦衣衛(wèi)許顯純拷打,要求他交出贓款三千兩銀,牙齒盡落,負責拷問的顯純問道“復能罵魏上公否?
”,周順昌把滿口鮮血噴到許顯純臉上,罵聲更厲。
許顯純只好半夜偷偷殺了順昌,年四十三。

人物簡介

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介紹】: 明浙江遂安人,字孺初。萬歷三十二年進士。授松江府推官。歷巡漕御史,天啟時巡撫應(yīng)天。黨附魏忠賢,為魏建生祠于蘇州虎丘。天啟六年,捕殺怒打閹黨走卒之蘇州顏佩韋等五人,以媚閹黨。崇禎元年,以附閹黨被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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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一鷺(?
—1628年),字序卿,號孺初,浙江淳安汾口鎮(zhèn)毛家村人,同進士出身。
萬歷三十一年癸卯科舉人,三十二年(1604年)登甲辰科進士,曾任松江府推官。
三十八年考選,四十年授廣東道御史,四十二年巡按貴州,四十三年丁憂,四十六年起補廣東道御史,巡按直隸及漕運,四十八年提督蘇松等處學政。
天啟二年(1622年)升大理寺右寺丞,三年升本寺右少卿,五年升為右僉都御史巡撫應(yīng)天。
六年升南京兵部右侍郎,七年改南京兵部左侍郎。
天啟年間,任應(yīng)天巡撫,依附閹黨,為魏忠賢立生祠于蘇州虎丘。
天啟六年(1626年)毛一鷺與織造太監(jiān)李實構(gòu)陷東林黨人周順昌等,激起蘇州民憤。
魏忠賢派錦衣衛(wèi)到蘇州逮捕周順昌時,蘇州人民激于義憤,數(shù)萬人云集衙門,痛打錦衣衛(wèi),毛一鷺躲到廁所而僥倖逃脫,事后捕殺了顏佩韋等五抗暴領(lǐng)袖。
天啟七年(1627年)七月,毛一鷺因病辭官,允之。
崇禎元年卒。
《古今圖書集成》載:撫臺毛孺初痢如魚腦,腸鳴切痛,聞食則嘔,所服皆芩、連、木香、菖蒲、藿香、橘紅、芍藥而已。
后有進四君子湯者,疑而未果,飛艇相招,兼夜而往,診得脈雖洪大,按之無力,候至右尺,倍覺濡軟。
余曰:「命門火衰,不能生土,亟須參附可以回陽。
」孺翁曰:「但用參朮,可得愈否?
」余曰:「若無桂、附,雖進參朮,無益于病,且脾土大虛, 虛則補母,非補火乎?
」遂用人參五錢,熟附一錢五分,炮姜一錢,白朮三錢,連進三劑,吐止食粥。
再以補中益氣加姜、附,十四劑后,即能視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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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允儒,字珍甫,別號魯齋,江西南昌人。
同進士出身。
萬歷四十四年(1616年),登進士。
同年,接替鄭元昭任華亭縣知縣一職。
天啟二年(1622年)由郭如闇接任。
擢吏科給事中。
熹宗初,逆珰魏忠賢漸擅威福,織造大監(jiān)李實尤朘削于東南,借違忤上供參知府張宗衡等奪俸。
允儒抗疏駮之,疏入,珰以阻撓龍袍矯旨予杖,仍謫戍。
會上御經(jīng)筵,首輔葉向高從容陳說,意稍解,俄以天變修省,從薄譴奪俸一年。
魏珰自是深銜之。
允儒遂請假歸,居吏垣六月,凡所爭三案爭封疆暨籌邊惜餉疏十馀上,皆言人不敢言,鐫級調(diào)外,既去仍削奪。
崇禎改元,起吏科都給事,未幾枚卜命下,適允儒以首垣主議,所推舉皆人望,惟烏程溫體仁不與,遂發(fā)難言廷推不公,竟以削籍出國門。
共 10 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