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
謝墉往閱
洪湖清
口水勢伊
具摺稱誤
請罪寬之并志是什
(乾隆丁未) 清 · 弘歷 押詞韻第三部 出處:御制詩五集卷三十二
謝墉視學(xué)回,因問洪湖勢。
乃稱湖如盤,不能納水至。
前歲淺則誠,去歲潦已潰。
豈其冬三月,旋涸湖重匱。
每接河臣章,從未言此事。
或者為欺飾,不可顢頇置。
因即命墉往,共河臣親視。
茲據(jù)墉奏言,源委窮次第。
湖深誠如前,清口流暢遂。
御黃既有力,運(yùn)河亦無弊。
自知耳食訛,詳陳并請罪。
既已悉河工,原可寬吏議。
聽觀審政源,明斷存心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