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7 句因包含“舞陽”,據(jù)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:舞陽
嶺南樂府六十八首 其三十七 黃昌郎(己巳) 清 · 李學(xué)逵
押陽韻 出處:洛下生集冊六
按慶州府志。黃倡郎新羅人。世傳倡年七歲。入百濟(jì)。市中舞釰。觀者如堵。百濟(jì)王聞之召觀。命升堂舞釰。倡郎因刺王。國人殺倡郎。羅人哀之。像其容為假面。作釰舞之狀。至今傳之。又按李詹黃倡郎辨曰。乙丑冬??陀?span id="ibnggm2" class='bold'>雞林。府尹裴公設(shè)鄉(xiāng)樂以勞之。有假面童子。舞釰于庭。問之。云羅代有黃昌者。年可十五六歲。善舞釰。謁于王曰。臣愿為王擊百濟(jì)王。以報(bào)王之仇。王許之。則往舞于通衢。國人觀者如堵。王聞。召至宮中。使舞而觀之。昌擊于座殺之。遂為左右所害。母聞。號哭遂喪明。人有為其母謀還其明者。令人釰舞于庭。紿之曰。昌來舞矣。前言誣耳。母大喜泣。即還明。以昌幼而能死事。故載之鄉(xiāng)樂。流傳云。此說差近理。世豈有七歲而能為荊聶之事者乎。尤侗朝國竹枝詞云小兒七歲號黃昌。舞釰能誅百濟(jì)王。是必沿傳說之誤耳。金佔(zhàn)??宗直黃昌郎歌云若有人兮才離齠。身未三尺何雄驍。夫離齠則已踰七歲矣。然則當(dāng)以李說為正。
郎當(dāng)郎當(dāng)。
左血拇,右趾傷,翩然來者黃昌郎。
昨爾擁長铓,去刺泚河王。
爾是秦舞陽,奈何秦國強(qiáng)。
人乎鬼乎何倀倀,應(yīng)憶爾娘血泣望。
西風(fēng)吹爾置娘傍,黃昌娘黃昌娘。
前言誤爾不須信,黃昌來舞兮,盍即開眼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