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食元十八協(xié)律819年3月 中唐 · 韓愈
 押庚韻 創(chuàng)作地點:廣東省韶關(guān)市
引用典故:靈珠報 蒲魚
(音后)實如惠文,骨眼相負(fù)行(《地里志》:“鱟形如惠文冠?!薄?span id="zizeciu" class='bold'>嶺表錄異》:“鱟眼在背,雌負(fù)雄而行?!保?/span>。
蠔相黏為山百十各自(《嶺表錄異》:“蠔即牡蠣也,初生海邊如拳石,四面漸長,高一二丈者,巉巖如山?!保?/span>。
蒲魚如蛇,口眼不相蒲魚即??魚,營一作榮)。
蛤即是蝦蟆,同實異名(《本草注》:“青蛙、蛙蛤、長腳蠼子,皆蝦蟆之類?!保?/span>。
章舉(有八腳,身上有肉如臼,亦曰章魚馬甲柱(即江瑤柱,斗以怪自呈。
其馀數(shù)十種,莫不可嘆驚。
我來御魑魅,自宜味南烹。
調(diào)以咸與酸,芼以。
腥臊發(fā)越,咀吞面汗骍。
惟蛇舊所識,實憚口眼獰。
開籠聽其去,郁屈不平。
賣爾非我罪,不屠豈非情。
不祈靈珠報,幸無嫌怨并。
聊歌以記之,又以告同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