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謂假托公義之名。:“大將軍秉事用權,五侯驕奢僭盛,并作威福,擊斷自恣,行污而寄治,身私而託公,依東宮之尊,假甥舅之親,以為威重?!?顏師古 注:“寄,託也。內為污私之行,外託治公之道也?!?br />(2).地方官署僑居他地。
《宋書·州郡志一》:“ 宋 末失 淮北 ,僑立 兗州 ,寄治 淮陰 。”
《新唐書·元載傳》:“初, 四鎮(zhèn) 北庭 行營節(jié)度使寄治 涇州 , 大歷 八年, 吐蕃 寇 邠寧 ,議者謂三輔以西無襟帶之固,而 涇州 散地不足守。” 蔡東藩
《后漢演義》第八五回:“ 孫權 命 瑜 領 南郡 太守,屯兵 江陵 ; 程普 領 江夏 太守,寄治 沙羨 。”
(3).暫時治理。 宋
岳飛 :“ 蘇堅 權 河南府 事,令擇一縣,寄治府事,招收軍馬措置事宜。”